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0届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2010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确保博士学位论文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提高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的若干规定》(闽师研〔2006〕31号)和《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授予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硕士学位工作细则>的通知》(闽师研〔2007〕24号)精神,现就做好2010届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对象
拟于2010年6月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二、预答辩时间
2010年3月8日前,各博士点专业完成2010届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
三、预答辩委员会组成
(一)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委员会由各博士点专业的博士生指导小组成员组成,亦可聘请校内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一般不聘请校外专家,也不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校外同行专家通讯评议)。预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各博士点专业学科带头人担任,设秘书1人。
(二)各有关学院应于预答辩正式举办的前3天内,将各博士点专业的《2010届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和《2010届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安排表》送交校学位办。
四、预答辩程序与要求
(一)博士研究生应于预答辩正式举办的前3天,将印制好的博士学位论文送交预答辩委员会各成员审阅。
(二)博士研究生在预答辩会上全面报告学位论文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学术成果,尤其对学位论文创新性成果要进行详细汇报和具体说明,并认真听取各预答辩委员会成员的意见。
(三)预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要以严肃、认真、科学的态度,对参加预答辩的博士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学术成果和学术水准进行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评价。
(四)预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要对参加预答辩的博士学位论文是否具备创新性学术成果和学术水准,以及可否进行博士学位论文TMLC系统检测和通讯评议进行投票表决,形成审核意见。具体要求如下:
1.经预答辩委员会全体委员的全面审核,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确认该博士学位论文具备创新性学术成果并达到授予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本次预答辩获得通过,可参加学位论文TMLC系统检测和通讯评议,如通讯评议结果合格,可正式参加2010届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该审核意见应填入《福建师范大学2010届博士生毕业(学位)论文预答辩登记表》(下称《登记表》),经预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签名后归入博士研究生培养档案。
2.经预答辩委员会全体委员的全面审核,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确认该博士学位论文尚不具备创新性学术成果和尚未达到授予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本次预答辩未获得通过,该博士研究生应当延长学习年限。延长学习年限者,须填写《推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申请表》(下称《申请表》)。
五、其它事项
(一)2010年3月9日前,2010届博士研究生应将上述《登记表》或《申请表》送交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
(二)请各有关学院分管领导、博士点专业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以及2010届博士研究生高度重视本次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以确保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顺利进行。
(三)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费用的开支办法和开支标准参照《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评阅和答辩费开支标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闽师财〔2008〕5号)执行。
(四)上述有关表格请访问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c.fjnu.edu.cn/“培养管理”栏下载。